賣方營業人取得買方賠償款應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在交易的過程中,因其中一方未依規定履行合約支付違約賠償款,取得該賠償款的一方是否應 […]
營利事業申報各項費用或損失,應與業務有關,始得認列,爰家庭費用及罰鍰,不屬經營事業必要及合理費用,不得列報。
家庭費用及因違反各種法規所裁處之罰鍰不得列報營利事業之費用或損失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經核准暫停營業,依所得稅法第71條及財政部68年11月22日台財稅第38268號
營利事業暫停營業,仍應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閱讀全文 »
小規模營利事業於年度中改為使用統一發票,當年度應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將免用統一發票期間之查定銷售額與開
小規模營業人年度中改使用統一發票,應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閱讀全文 »
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列支特別交際應酬費,除了要有外銷事實外,尚須取得外匯收入,始符合特別交際費列報規定。 &n
營利事業出口貨物未取得外匯收入者,不得列支特別交際應酬費 閱讀全文 »
綜合所得稅申報期即將於5月開始,南區國稅局提醒,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應將經營的獨資或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盈餘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閱讀全文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經稽徵機關查獲所得達課稅標準且經核定應納稅額者,納
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者,不適用列舉扣除額的規定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