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截止日至113年1月31日,請扣繳義務人及營利事業如期並正確申報,以免逾期申報或申報錯誤而受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避免申報錯誤,整理常見錯誤態樣如下,提醒注意:
1.扣繳義務人及營利事業透過網路辦理憑單申報,因需更正申報資料,未連同前次已上傳申報資料一起上傳申報,造成檔案覆蓋前次資料,形成短漏報而受罰。
2.所得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所得金額漏寫或填寫錯誤。
3.小規模營業人給付租金給房東時,未依規定扣繳稅款及未申報扣(免)繳憑單。
4.年終尾牙等抽獎中獎獎項為實物,未依規定扣繳稅款及未申報扣(免)繳憑單。
5.給付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未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扣繳稅款及申報憑單,誤按居住者方式辦理扣繳申報。
6.營利事業對國內慈善機關團體的捐贈,漏未填報免扣繳憑單。
7.房屋所有權人已變更(已死亡),所得人欄位仍填報原所有權人。
8.聘請員工或臨時工(按時計酬),未申報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
9.向共有人承租共有物時,未對各共有人分別填報扣(免)繳憑單。
10.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起,6個月內尚未給付股利視同給付,漏未申報股利憑單。
民眾如有憑單申報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綜所遺贈稅組
聯絡人:張均 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70
撰稿人:胡淑雲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73
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3-12-28 更新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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