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申報|善用每年贈與稅免稅額|大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善用每年贈與稅免稅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111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

調高為新臺幣(下同)244萬元。亦即每一位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

不論贈與多少人及贈與次數多寡,只要當年度所贈與的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

即可免納贈與稅;超過贈與免稅額的部分,視贈與金額大小,

課徵10%至20%不等的贈與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所謂「同一年」係採曆年制計算,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今年已邁進11月,112年度即將過完,明(113)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

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

舉例來說,父親、母親在今年12月底前各贈與子女合計244萬元,

再於明年1月各贈與子女合計244萬元,

短短不到幾個月,贈與子女現金達976萬元均免繳納贈與稅,父母透過節稅規劃,

讓子女可以利用受贈的自有資金做為創業或投資理財的基金。

 該局特別提醒,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

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

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受罰。如對稅法有不明瞭之處,

歡迎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

查詢相關法令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20

 

 

 

 

會計師事務所、新北會計師事務所、事務所

板橋會計師事務所、土城會計師事務所、新北市會計師事務所

台北市會計師、桃園市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簽證、財務簽證,稅務簽證、

營業稅申報、營所稅申報、綜合所得稅申報、清算申報、

會計服務、稅務申報、節稅、記帳、所得稅申報、

工商登記、商業登記、公司登記、進出口貿易商登記、

薪資管理、預測報表核閱、申報繳稅、勞保健保設立申請、

記帳士、記帳士事務所、

身心靈、自我成長

 

返回頂端